立法院怎麼立法? 以東發條例為例
昨天分享完學妹問到現在的立法進度如何?我覺得講這個超嚴肅的,而且又很難懂,昨晚又出現訊息重疊造成大家困擾的事情,所以特別再寫一篇講立法這件事。
一般法案要成立,就如同大家所說的一讀二讀三讀。
一讀前: 1.要有人寫出法案的草案 2.寫完之後要提出來並且找立法委員連署。 3.連署達人數後要想辦法排入立法院院會。 4.院會決定一讀是否通過? 是:進入二讀 否:進入程序委員會
二讀: 1.也是要排入院會 2.看立委們是否有異議,如有相關法案有不同版本,則主席會決定逕付協商 3.立院黨團(現有國民黨、民進黨、無黨聯盟)會開始協商橋法案 4.橋好的話:完成協商,再重新進入二讀。待大家確認 5.喬半天橋不好的話:協商破局,逕付表決。
三讀: 1.一般在此程序只能修正逗點、句點明顯錯字等。 2.待院會排入議程並且通過後,就帶政院公布or總統頒佈法案。
然後要講東發條例這件事情了:目前的進度在:逕付二讀政黨協商協商僅能就已經過一讀的版本來瞧來瞧去,不能冒出新的文字意思就是說:我們的公民版縱使再好也沒辦法成為條文在裡面橋。東發條例現有國民黨、民進黨、王廷升三種版本。
昨晚的訊息是說已經在二讀了,提公民版也沒辦法進入協商。是真的這樣嗎?我也困惑超久,今天終於比較確定。答案是:技術上只要突破重重難關是有可能達成的,但相當困難。有哪些條件呢?
送民間版進立院協商這件事情。
1.要有立委提案(王、賴、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已經有提案,故無提案權,目前期待某委員可用自己在此事的提案權在此案中再提新版本)
2.提案後要有人在立院連署達提案人數。
3.連署完成後要想辦法排進立法院院會讓立委們審查。
4.院會會宣讀該法案是否有異議,無異議可能可以被宣布逕付二讀政黨協商,有人有異議就會進入程序委員會審查。(本案因提案時間間隔太遠,困難度極高。)
5.如成功,就可在協商的會場上,民間版本也變成可參考與引用甚至遵守的法條依據
故事化形容是這樣的:
光復馬太鞍賽車場上有三臺車(三種版本:藍、綠、王)在比賽,我們在台上看半天覺得底下的車都超爛的,但因為我們沒有參賽資格只能在台上喊來喊去:「幹!你們車超爛的」。於是大家罵人之餘開始拼裝一台我們覺得好的車(民間版討論),最近終於拼出一個車的樣子,但為了能參賽,我們去找一個有參賽資格的人(某立委)說,妳可不可以拿我們的車去參加賽車大賽,如果她同意就要看其他初審資格審查委員願不願意加入連署讓我們參賽?但因為我們在別人比了將近一年後才說要參加,可能會很困難。然後才有機會進入資格賽,要所有審查委員都沒意見(過一讀)就可以一起下去開賽車(政黨協商)。
而在馬太鞍賽車場上最後會有一台車可以參加決選(進三讀),但這台車可以是A車的殼、B車的引擎、C車的輪胎這種拼裝車。
但也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些車比不出個勝負,最後有比較多初審委員的團隊會說,比不出來的話我們就給之前那些評審用投票看哪台車比較會跑吧!最後就成為贏家。(表決)
所以民間版現在的進度是:已經有車了,就在找一個有資格的人去參賽。順便想辦法通過重重初審資格進入跑道上比賽。
如果在我們加入成功前比賽就已經結束了,那參賽資格還沒取得的我們只能在決選前把那台爛車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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